近年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犹检护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个案中依法维权,以多元形式播撒法治种子,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优良环境。近期,该品牌下的个案维权与普法宣传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是“犹检护苗”的核心目标。近期,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先后为两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切实解决孩子和抚养人的实际困难。
邓某与黄某恋爱三年后,黄某怀孕。因邓某家人反对两人结婚,孩子出生后由黄某单独抚养,邓某从未履行抚养义务。针对此情况,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支持黄某起诉。后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调解,目前,邓某已支付抚养费5万元。
在一起离婚后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朱某与刘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朱某抚养。然而朱某再婚后,未与刘某商量,便把孩子送到刘某家中,此后仅支付部分生活费,抚养重担几乎全落在刘某肩上。无奈之下,刘某向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求助。检察机关仔细审查后,依法支持刘某起诉。法院征求孩子意愿后,判决监护权变更为刘某,朱某须返还刘某已垫付的4.6万元并每月支付1000余元抚养费。目前,判决款项已执行到位,后续抚养费将按期支付。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原则出发,积极履职,今年以来,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为4名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14.8万元,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
此外,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还深入开展“送法进课堂”,检察官们化身法治副校长或讲师,走进该县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交通安全等主题开展相应讲座。讲座注重互动性和趣味性,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