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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检护苗”在行动:办案+普法,全方位守护孩子成长路
时间:2025-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犹检护苗”在行动:办案+普法,全方位守护孩子成长路

“阿姨,爸爸好久不给我生活费,我们连买练习本的钱都快没有了……”

“别担心,检察院来帮你!”

孩子的笑容,需要法治的护航。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犹检护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既在个案中依法维权,也通过丰富形式播撒法治种子,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环境。近期,该品牌下的两项工作取得实效:两起困扰孩子的抚养费纠纷案成功执行到位;同时,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也收获了积极反响。

一、聚焦个案维权:支持起诉,解孩子“燃眉之急”

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是“犹检护苗”的核心关切。近期,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先后为两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切实解决了孩子和抚养人的实际困难。

案件一:

“邓某,孩子喊你一声爸爸,就该担起父亲的责任!”

邓某与黄某发展为恋爱关系后三年,黄某怀孕,但由于邓某家人认为二人年龄差距太大,反对二人结婚。在黄某怀孕期间,邓某就与他人结婚,孩子出生后,一直由黄某单独抚养,而邓某从未履行过抚养义务,也未给付过抚养费用。针对黄某独自抚养其与邓某非婚生子、邓某长期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检察院依法审查后支持黄某起诉。经过法院、检察院多次组织调解,邓某支付抚养费50000元。现已执行到位。

案件二:

“爸爸,你什么时候才来看我和妈妈?”

朱某与刘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朱某抚养。然而朱某再婚后,未与刘某商量便把孩子送到刘某家中,此后仅零星支付部分生活费,抚养重担几乎全落在刘某一人肩上。无奈之下,刘某向检察院求助。检察机关仔细审查后,依法支持刘某起诉。法院征求孩子意愿后,判决监护权变更为刘某,朱某须返还刘某已垫付的4.6万元并每月支付1000余元抚养费,判决款项现已执行到位,后续抚养费将按期支付。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原则出发,积极履职,2025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为4名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14.8万元,推动未成年人权益得以优先保护。

二、拓展品牌内涵:多元普法,预防先行

“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你们会怎么做?”

“告诉老师、告诉家长,还可以拨打12309!”

“犹检护苗”品牌不仅致力于解决个案纠纷,更着眼于提升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预防侵害发生。今年以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拍摄未成年人保护“小剧场”

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主题(如防欺凌、防性侵、网络安全等),精心策划并拍摄了系列普法短视频。这些“小剧场”以生动直观的故事演绎法律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及送法进校园活动广泛传播,让法律知识更易被青少年理解和接受。

(二)举办“检察开放日”

“哇,原来检察院这么酷!”

邀请在校学生、教师、家长及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参观办案区、观摩模拟听证、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增进公众对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职能的认识,凝聚保护合力。

(三)深入开展“送法进课堂”

检察官们化身“法治副校长”或讲师,走进全县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交通安全等主题,开展相应讲座。讲座注重互动性和趣味性,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025年以来,“犹检护苗”以微短剧破圈,拍摄检察主题短剧3部,国家安全篇被省院直推最高检展评;策划“法治空中小课堂”项目,打造未成年人普法新IP。线下同步发力,举办未成年保护“检察开放日”活动1场,覆盖师生、家长50余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场,覆盖4所学校525人次。

结语:守护成长,步履不停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犹检护苗”品牌的实践表明,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要依法履职,在个案中为困境儿童撑腰,也要创新形式,播撒法治阳光,提升预防效果。两起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到位,解决了孩子的现实之困;而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则是在孩子们心中筑起一道预防侵害的法治堤坝。

下一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犹检护苗”品牌建设,不断拓展工作深度与广度,将司法办案与法治教育、犯罪预防、社会支持更紧密地结合,用更扎实的检察工作为孩子们铺就一条更安全、更阳光的成长之路。

(谢梓筠)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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