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数据库
12309中国检察网
扫黑除恶专栏
科技强检
>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上犹检察:用劳务代偿还清“生态欠账”
时间:2026-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曾某在河道清理工作中累计清理垃圾26袋,参与禁渔宣传覆盖群众300余人次……”2024年4月11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公益诉讼志愿者,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曾某履行劳务代偿工作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标志着此次检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4年3月深夜,曾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被抓。案件移送至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曾某家庭困难但悔罪态度诚恳。经部门研讨和公开听证后,决定适用“劳务代偿+效果评估”的生态修复机制。

在检察官与曾某的多次沟通交流中,曾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签订《巡河护渔志愿服务协议》,通过参与十天的河道清理、禁渔宣传等公益服务折抵生态赔偿。在劳务代偿期间,曾某累计清理河道垃圾26袋,参与禁渔宣传覆盖群众 300 余人次。

此次“现场验收”,公益诉讼志愿者仔细查看了曾某的劳务记录,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志愿者表示,曾某在河道清理和禁渔宣传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随后,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这不仅是对曾某积极改正错误的肯定,也为行政机关后续监管工作提供了衔接。

承办检察官介绍,“劳务代偿”机制既让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又降低了司法办案对困难家庭的影响。该案通过“刑事处理 + 公益服务 + 行政处罚”的全链条处置模式,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保护的双重效果。

下一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专业化监督 + 恢复性司法 + 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组建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的综合履职办案团队,在非法捕捞、林地损毁等领域推广劳务代偿机制,让更多“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绿水青山守护人”。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