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审理,并组织全院年轻干警观看。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评议环节,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
基本案情:甄某在明知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过账是违法犯罪行为,且过账资金为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向上线提供银行卡用于过账,并提供刷脸、取现等服务,涉案金额10余万元。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甄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并依法向上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以往多是通过书本和案例学习公诉技巧,这次全程观摩庭审,能更直观地看到优秀公诉人,如何应对庭审突发情况,收获比课堂学习更深刻。”庭审结束后,一名参与观摩的检察官助理说。

近年来,该院聚焦检察业务培训,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用实战实训方法,提升年轻检察干警的公诉业务能力。
以观促学,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由实战经验丰富的公诉人示范举证质证、讯问技巧;由年轻干警在真实庭审现场,锤炼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技能。
以评促改,庭审观摩后,开展案件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查漏补缺,通过“现场观摩+复盘总结”提升青年干警出庭能力。
以赛促升,组织年轻干警演讲比赛等活动。将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作为提升出庭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鼓励干警争先创优。精心选拔检察干警参与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公诉人业务竞赛,做到以赛促学、以赛带训、以赛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