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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强化检察担当,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坚持在全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依法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46人,案件审结率100%,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侦查阶段适时提前介入涉恶类案件16件,对办理的已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共摸排线索24条。刘耀彬“抬棺作恶”寻衅滋事,朱远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恶势力受到严惩,彰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

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全力服务“六大攻坚战”,统筹兼顾开展好精准扶贫、拆违控违、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2019年,共争取和资助资金120万元用于挂点村脱贫攻坚工作。

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13件,其中企业维权案件2件。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与县工商联联合出台了《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与上犹县工商联联络协调机制》,在工业园区设立了非公企业维权联系点,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法律服务力度。在我县某民营企业与新余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提出了反诉、应诉答辩等相关的法律服务意见,最终促成两家企业调解结案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慎捕慎诉、主动服务的理念,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不起诉4件5人,如对上犹县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及法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以及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止于程序结案。积极推动“双提升”工作,以“访民情、解民忧,群众满意千里行”和案件回访为抓手,全面推行“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共开展“检务逢圩”活动16场,实现全县乡镇圩镇全覆盖,开展上户走访活动,宣传人次近10万,开展回访案件487件,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受理控告、申诉、举报信访件73件。坚持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63人次。

、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以司法办案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69件220人,受理审查起诉243件337人,同比分别上升14%和23%。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7件195人,起诉177件241人,其中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6件55人,谢宝智、郭振安等电信诈骗骗“血汗钱”,陈冬莲等贩毒赚“黑心钱”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按照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要求办理监督类案件391件,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2件、追诉1人、纠正漏捕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7件,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提出口头建议及书面检察建议26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被采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办理脱管、漏管案件2件2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全年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8件,立案11件。依法维护正确裁判权威,对原裁判正确、程序合法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释疑解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27件,占全年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71%,通过检察建议着力加强执行阶段的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受理行政监督案件8件。把行政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着力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相关案件7件,采纳率100%。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共同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立案30件。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回复、采纳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终结审查7件。注重民生领域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农村集中供水及小区高层二次供水安全、水源地保护进行了监督,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件;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督促修复被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水域732亩;督促整改存在环境污染养殖场、加工厂2个。

三、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司法文明建设

以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加强人权保障,增进人文关怀,推进司法公开助推上犹县文明创建

更加重视认罪认罚从宽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143人,其中10月至12月,认罪认罚适用人数96人,适用率达95%以上。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0件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件13人。

更加重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12位检察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18场,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组建检察志愿者讲师走进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9万元,让一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家庭获得急需的生活保障。

更加重视司法公开和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以案释法、文书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等工作,出台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群众满意大走访”工作制度、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和干警联系全县村务公开群制度,切实开展群众满意度工作;发挥检察新媒体阵地作用,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全年发布微信97篇、微博495条、今日头条63条、门户网站发布52篇,2次进入全国县区检察机关微信排行榜前20强,连续4次进入江西政法机关微信排行榜前20强;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的核心,依法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6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7条。

四、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

认真贯彻上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稳步落地见效,实现司法办案和内部管理的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90%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83,占案件总量的40%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公益诉讼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配套制度,检察官责任得以进一步明确。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全年共评查案件423件,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

深化改革内设机构。根据检察职能调整和专业化建设需要,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相应设立了“四部一室”五个内设机构,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优化案件办理模式,刑事案件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机制,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积极推进检察机制创新。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人,并全部提起公诉,均作了有罪判决。充分利用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平台,加强与援助院苏州市检察院的联系,互派交流学习11人次,充分利用援助院先行先试的经验优势,借助“外脑”提升检察工作水平。2019年,苏州市检察院援助智慧检务建设资金30万元。

五、坚持固本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政治建设扎实深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开展调研,深入检视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

人才建设厚积薄发。强化检察队伍的专业精神培育和专业能力建设,依托检察官教育培训机制,共选派31人次参加市级以上培训,全员参加了全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检察辅助办案力量得到充实。

纪律作风持续强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经常性地开展廉洁教育,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方面的问题,共下发内部督查通报16期。

自觉接受监督。紧紧依靠人大、政协监督推进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司法人员座谈会等活动32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3次,13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办理律师阅卷、查询业务106人次,为律师履职提供协助和便利。充分发挥“上犹检察新媒体作用,即时转办、答复各界意见建议。

刚刚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工作在机构深度调整、改革叠加推进的形势下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依靠的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无私帮助,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方法需要持续转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工作机制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不完全适应,在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实践操作等方面还有许多难题。四是检察队伍的素质与工作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结构不优、能力不强的问题需要大力破解。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不回避、不畏难,从严从实予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年初,面对突如起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一是从严做好防控责任。认真做好风险排查、消毒隔离、应急处置等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参与联防联控,掌握摸排干警及防控人员的情况,做好相关人员的居家隔离观察工作。二是实现检察服务不间断。及时发布《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告》,积极宣传推广12309中国检察网和12309热线,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积极参与复工复产活动,协助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精准帮扶,为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提供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三是确保检察办案不断档。立足检察职能,要求对妨碍疫情防治、妨害公务等涉疫情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格落实高检院的疫情防控时期的办案要求,对即将到期案件及时预警,以案卷书面审查、电话或视频提讯、会见等非见面方式进行,既保证办案质量,又杜绝超期羁押。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答好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

一是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作为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聚焦大局、服务大局,自觉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促进长效常治,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三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模式,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精准量刑建议;加强民事检察办案队伍建设,坚持以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内外合力,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更新行政检察监督理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好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持续加大力度、巩固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维护好公共利益。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

四是坚持不懈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坚持提质增效,在加大司法办案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努力提高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的深度融合。坚持监督制约,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五是更严更实抓好队伍建设。把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培育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狠抓队伍专业化和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对检察队伍的监督,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不忘初心,奋勇争先,为上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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