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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22-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紧围绕社会大局,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着力保障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此类犯罪5件5人,提起公诉5件11人,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警示教育宣传14次,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和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企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对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8件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1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2件生态环境领域督促履职案件,其中办理的石材厂污染环境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态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是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将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派出精干力量开展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渔业整治等工作。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挂点村争取项目资金30余万元,同时努力帮助挂点村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安全隐患,积极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地,引导贫困村民脱贫致富。积极派员策应县委政府号召,扎实推进美丽新城建设,积极参与景区生态治理。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全。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暴力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2016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1人,同比上升16.2%,提起公诉204人,同比上升72.9%,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针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23人,不起诉8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1件21人,批准逮捕19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未成年刑事审查起诉案件15件26人,起诉2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8月,高检院未检专题宣传片摄制组还专程到我院了解未检工作经验做法并为专题片制作取景。

三是积极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立案侦查惠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件5人,生态领域渎职犯罪1件1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办案效果;同时,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撰写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3份,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是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问题在一线掌握、矛盾在一线化解,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信访件31件,对举报线索统一归口、严格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对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巡访机制,院领导带案下访6次,强化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继续保持多年涉检零上访记录。2016年,我院成功申报全省文明接待室。

五是延伸检察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出台《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加强社会治安特殊人群“心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积极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违法犯罪;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建立领导联系乡镇制度,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讲座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在东山镇沿湖中心小学、社溪镇中心小学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地,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着力帮助留守儿童化解心结、解决困难,护航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该项工作被列为全省检察机关培优工程。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2件2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3件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针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1件3人,纠正漏罪5件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1人。

    二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联合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12次,发现并纠正看守所安全隐患16处,提出口头建议35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书4份;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向社区矫正中心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11人;立案侦查市检察院交办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2016年,我院监所检察执法办案考评取得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监督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针对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8份,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2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2016年,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名列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

四、不断加强内外监督,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一是强化案件管理监督。充分发挥案管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的作用,全年共接待律师申请阅卷41人次,在检察信息网公开程序性信息259条,重要案件信息37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06份,制作电子卷宗277件551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67件,针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均及时反馈各业务部门整改,有力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控管理,确保办案规范。2016年,我院案管中心业务考评位列全市第五名

二是深化检务政务公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积极开拓检务公开新阵地,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全院干警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络、内部刊物等媒体发布调研、宣传、信息稿件115篇,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全面推进检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等活动,打造阳光检察,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监督检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把党的要求、人民的意志体现和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去。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守纪律远会所,严整治护民利”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领导干部上讲堂、党员志愿下乡法制宣传等系列活动,认真开展相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宗旨意识。

二是强化业务素能建设。坚持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教育多管齐下,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派员参加在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地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27人次,内容涵盖了侦监、民行、案管等各项业务工作。精心组织干警参与观摩庭、业务比赛等实训练兵14次,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其中一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充分利用对口援助平台,加强与对口支援单位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学习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与文化育检相结合,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各项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干警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干警凝聚力,陶冶干警情操,让干警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检察工作中。

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检务督查,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13次,聚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放松,抓细抓小,抓常抓长,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习气和苗头性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把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约束干警行为,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创新创特工作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监督、规范创新、进位争先”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实施“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六大工作举措,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四化”建设为方向,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着力打造“团结奉献、进位争先”的上犹检察精神,努力为上犹打好六大攻坚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深入实施“同城发展、绿色赶超”战略,加快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县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六大攻坚战”等战略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战略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切实做到“六大攻坚战”在推进,检察机关在行动;坚持打击和预防并重,做到打击职务犯罪不动摇、预防职务犯罪不松懈,竭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切实实现检察保驾、法治护航,不断减少发展障碍,努力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更加注重强化监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依法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执法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依法、准确行使抗诉权;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督促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是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基础,更加注重规范创新。坚持把规范化建设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落实抓班子、带队伍,严治检、优待检,强监督、勤考核,完善行政管理,规范执法办案,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弘扬“精益求精、心无旁骛”的一流工匠精神、“立说立行、说干就干”的只争朝夕精神、“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攻坚克难精神、“不甘平庸、充满激情”的开拓进取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规范中求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是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为根本,更加注重进位争先。紧紧围绕进位争先的目标要求,认清形势、找准差距、明确定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坚决摒弃庸、懒、散、浮、拖等不良习气,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考评方案,想方设法调动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发展,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高工作执行力,使全院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多出新成果、呈现新面貌。

    五是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更加注重固本强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宣传和思想引导,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主办检察官责任制等改革制度,稳步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不断提高指控犯罪、证实犯罪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为上犹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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