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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 月 日在上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晓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实施“同城发展、绿色赶超”战略和保障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自觉融入发展大局,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1、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我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振兴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为县域经济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利用驻工业园区检察室的平台,同步了解黄埠工业园区建设动态,为项目工程进展、工程建设者、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检察干警还经常到基层群众中开展苏区振兴发展的宣传,使基层群众知晓其意义和内容,从而激发群众自觉参与苏区振兴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10月,本院青年干警深入挂点乡镇黄埠镇的合溪万亩油茶基地调研, 详细了解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听取服务农业产业和谋求上级支持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

2、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积极派送干警参加“三送”活动,为联系点黄埠镇东塘村、龙头村解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帮助群众搞好农业发展、公益事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些积极有效的工作。一年来,累计为“三送”点群众办好事实事37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26起,为困难群众送上帮扶慰问资金1万元,修缮道路1000余米,争取到位的扶助项目资金8万余元。

3、关爱留守儿童,民生检察彰显上犹亮点特色。多年来,我院在沿湖中心小学,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基地,将该校的100多名留守儿童确定为帮扶对象。县院出台“四个一”关爱工作方案,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和留守儿童谈心、每季度上一次法制课、每学期举行一次亲情活动和每学年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如今年38日,向留守儿童送上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61日,与留守儿童以文艺汇演的形式欢度六一儿童节;1114日,又给留守儿童送去了价值3000余元四百多册各类少儿课外阅读书籍,使留守儿童深深感受到点点滴滴的温暖情怀。

(二)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科学发展

1、查办案件与犯罪预防并进。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把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作为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直接手段,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所立案件侦查终结后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有罪判决率100%。在办案中,我们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10次,撰写案例分析9件,开展警示教育17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2次,参与招投标监督12次,针对家电下乡补贴、征地拆迁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分别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份,为他们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协助堵漏建制,取得明显的效果。

2、坚持“严打”与促进和谐并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严打击。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2件12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72件113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4.18%和46.75%,追捕[2]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8件17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0件144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7%和45.16%,追诉[3]6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是去年本院办理的卢某故意杀人一案,该案系一起重大杀人埋尸案,全院抽调精干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认真审查证据、积极指控犯罪,并结合办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转变过去单纯以打击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做法,慎用批捕权、起诉权,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宽缓政策和刑事和解政策[4],一年共不批捕10人,不起诉11人,组织刑事和解3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监督维权与化解矛盾并重。本院民行部门注重监督维权,一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依法立案审查并建议提请抗诉3件,全部被市院采纳。其余16件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立案审查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或做好息诉工作。我院控申部门切实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各类涉检信访问题,严格实行包领导、包部门、包承办人、包息诉息访的信访工作机制,全力化解不稳定因素,收到了很好效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6件,办结率100%,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越级上访。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5件并已纠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全年共审查呈报留所服刑[5] 2件,不同意留所服刑1件,有效防止了看守所在刑罚交付执行中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依托苏区丰富红色资源,大力开展重读苏区经典书籍、传唱苏区经典红歌、瞻仰苏区红色旧址等主题活动,全院干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撰写自我剖析材料等形式,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纠正。通过教育活动,我院机关作风良好,纪律严明,工作扎实。同时,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建立了藏书涉及法律法规、法学理论、检察实务等多个类别的图书阅览室,真正成为了我院干警工作学习的窗口和“加油站”,并开展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读书学习月和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将学习活动贯穿于工作之中。

2、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加大在职培训力度,组织参加上级院培训30余人次,组织干警业务学习10余次,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实行多岗位锻炼人才,大力推行检察AB岗[6],组织全院干警轮流信访接待,设立检察委员会青年干警案件研究小组,成立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兴趣小组。为构建队伍良好梯队,2012年我院充实了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检委会委员,新任命了2名检察员,3名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开展,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细化,实行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干警签订责任书三级管控机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并对党风廉政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一律不参加年度评优评先,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贯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明确责任和严格考核。强化检务督察、巡查,对干警到岗到位情况、节假日公务车辆封存停放、人员值班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参与或变相参与赌博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检务督察、巡查,雷厉风行地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保持了检察队伍纯洁性。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工作大局之中,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案件,都逐件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情况。多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同时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凡是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特别是在查办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和帮助。另外,对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和重大事项,我们均严格按程序、按期限办结并及时做好回复工作,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自检察机关重建以来,我院一直保持检察干警“零违纪”的佳绩。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果;四是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201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年,县检察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的工作大局,全力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争创省级先进基层院为目标,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固本强基、提质强效,推进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为上犹经济社会跨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紧紧策应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发展服务的措施,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上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着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依法化解好社会矛盾,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查办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民生重点工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及时提出预防建议,从源头减少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既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注重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执法违法、执法不公问题。切实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活动以及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用先进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突出抓好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的专项业务培训,加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比武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开展好检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机制,保障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通畅;认真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成绩,为上犹“同城发展、绿色赶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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