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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6日在上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晓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丰富检察工作内涵,拓展检察工作领域,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1、服务经济发展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上犹目标,审时度势,着眼于增强干警服务大局意识、提升项目跟进服务能力、提高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质量、提升检察社会形象,以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派员参与上犹黄埠工业园征地拆迁和陡水湖核心景区鱼棚搬迁上岸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2、保障民生民利有新举措。全院干警全覆盖、常态化积极参加“三送”活动,为联系点黄埠镇东塘、龙头两村解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帮助群众搞好农业发展、公益事业,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村级组织建设。一年来,累计为“三送”点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8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6起。如我院积极回应村民对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方面的疑问,协助东塘村村民处理稻田被水库泥沙淹没相关事宜等。

3、关爱留守儿童有新亮点。我院借鉴延续多年在沿湖中心小学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基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将关爱的范围和视野进一步扩大。在留守儿童同样占比很大的社溪中心小学启动了“零发案零犯罪”教育活动,通过检察官作青少年法制安全知识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表扬一批学雷锋树新风遵纪守法先进学生等一系列活动,让他们学会自觉规范日常习惯,自觉控制不良倾向,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同时还联合县慈善会在两小学开展捐助衣物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二)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1、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3人,提起公诉96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刑事犯罪嫌疑人86人,提起公诉54人。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7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的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依法推进刑事和解[2]工作,组织交通肇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5件,对当事人和解成功并已赔偿到位,取得被害方谅解的5件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3]处理。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探索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对接。提升案件质量,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撤案、不捕、不诉案件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制度,全年共召开检委会7次,议案18件,议事1件。

2、坚持把反腐倡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着力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审计等机关的协助配合,做到相互支持、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办案整体合力,提高办案效率。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完善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案件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的跟踪监督。着力保障办案安全,提高办案安全意识,细化办案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完善职务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绿色通道”协作机制。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年来,向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分别对我县的征地拆迁、村“两委”涉农惠农等领域开展了7次预防调查,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08次,共查询119家投标单位和89个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先后多次到机关、金融、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部门采取上法制课、开座谈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3、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一年来,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3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3人,依法追捕7人。公诉部门依法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5起,发出检察建议5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件,依法立案审查并建议提请抗诉2件,已被市院采纳和正在审查各1件,其余33件按规定已作处理并做好了息诉工作。监所检察部门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4份,督促整改,促进监管场所规范文明执法,同时依法对69名被判处管制、缓刑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加强了检察监督。控告申诉部门去年受理各类信访件45件,办结率100%,没有发生涉检越级上访。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

1、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全院集体学、中心组集中学、各部门组织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核心价值观教育入手,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检察政治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同时,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干警活动,通过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做到集中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倡导广大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干警参与学习的自觉性,引导他们紧贴检察业务工作和实际,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一年来,全院干警共发表市级以上各类调研调研文章16篇,发表各类新闻宣传、信息稿件600余篇,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连续多年位于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2、突出抓好专业化建设。根据省、市院的岗位练兵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院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且完善了《2013年干警培训计划》、《2013年业务、理论学习计划》。全年有22名干警参加了省检察院在南昌、井冈山、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地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院里多年来将参训干警按年龄、部门、知识结构分类建档,并把培训成绩作为岗位使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多岗位锻炼人才,大力推行检察AB岗[5]。为构建队伍良好梯队,今年充实了1名党组成员、新任命了1名副检察长、2名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3、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四风”整改,按照高检院的有关规定,县检察院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在组织干警认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从公务接待、车辆和设施管理、出勤考勤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并在检务督查[6]中将上述内容列为重点进行督查。同时,院党组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把纪律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把纪律作风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党组、支部和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形成齐抓共管的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确保了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院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工作大局之中,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案件,都逐件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情况,今年多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查、监督。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凡是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帮助。同时,对人大交办、督办的重大事项,我们均严格按程序、按期限办结并及时做好回复工作,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法律监督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检察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三是受编制限制,案多人少的现象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直面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企盼,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县与赣州中心城区同城发展的关键一年,我院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职,开拓进取,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全力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保障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建设。

(一)着力服务苏区振兴发展。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全面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着力解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问题。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7],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大力推进职业化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检民关系,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的尺度,不断提升县检察院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成绩,为上犹“同城发展、绿色赶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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