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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对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行政在职人数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4,遗属人数小计2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88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8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6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7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88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9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122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28.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73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8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68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保障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2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9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21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8.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2.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32.27万元,下降78.2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以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数据统计,统计口径较以前年度缩小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部门共有车辆7,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7辆。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上犹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情况说明

1.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

1)项目概述

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提升上犹县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市、全县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聚焦民心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反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案件。

5)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78万元

7)绩效目标

加大办案执法力度,发挥检察机关职能; 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树立良好风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0.5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9.21万元,比上年减15.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比上年减16.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16万元,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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