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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上犹县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司法警察大队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7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603.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474.12万元,增长41.9%;本年收入合计1603.76万元,较2021年增加688.84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院大楼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市级财政拨付728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18.21万元,占88.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5.55万元,占11.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603.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57.64万元,较2021年增加428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院大楼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增加项目支出540.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12万元,较2021年增加46.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资金留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17.89万元,占39.7%;项目支出939.74万元,占60.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6.27万元,决算数为14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1.08万元,决算数为130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万元,决算数为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3万元,决算数为 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6万元,决算数为 5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主要原因是:本年财物市级统管,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19.26万元,较2021年减少226.66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书记员等工资福利支出列支于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48万元,较2021年减少283.21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办公办案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列支于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万元,较2021年增加0.42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资本性支出列支于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3.89万元,决算数为25.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3.9%,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38万元,下降14.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25万元,决算数为9.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8.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66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健全和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行为,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0批,累计接待5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办案人员及上级调研检查指导来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8.0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新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1.56万元,决算数为15.7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2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51万元,降低75.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办公办案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列支于项目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2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4.6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上犹县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上犹县检察院专项经项目部门评价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务会计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履行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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