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数据库
12309中国检察网
扫黑除恶专栏
科技强检
>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本级决算
时间:2021-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本级决算

 

    录

 

第一部分  本级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二、本级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级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本级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五个业务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驻上犹县看守所检察室、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31 人,其中在职人员 31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7 人;年末其他人员  18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本级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级2020年度收入总计 1301.0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342.32 万元,较2019年增加235.14 万元,增长22.06 %;本年收入合计 958.76 万元,较2019年减少 31.74 万元,下降 3.20 %,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58.76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级2020年度支出总计 1301.0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34.1 万元,较2019年减少31.5 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且受疫情影响,导致当年开支下降;年末结转和结余 266.97 万元,较2019年减少75.35 万元,减少22.01 %,主要原因是:加快存量资金使用效率。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034.1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23.3  万元,决算数为 103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06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32 万元,决算数为 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91 %,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降低了开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81.58 万元,决算数为 1008.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69 %,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4 万元,决算数为 1.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91 %,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万元,决算数为 0.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 %,主要原因是:创文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33.7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612.15 万元,较2019年减少 15.1 万元,下降2.41 %,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人员工资福利转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35.06 万元,较2019年减少58.36 万元,下降 19.89 %,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8.68 万元,较2019年增加32.89万元,增长568.05 %,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费等支出上年未列在本科目。

(四)资本性支出 147.89 万元,较2019年减少23.27 万元,下降18.67 %,主要原因是:压缩政法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3.83 万元,决算数为 59.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55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 12.38 万元,增长26.2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25 万元,决算数为 1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2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1 万元,下降 29.08 %,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降低了公务接待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降低了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19 批,累计接待  9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办案人员及上级调研检查指导来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9.5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36 万元,决算数为 3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6.43  万元,增长83.96 %,主要原因是较2019年增购执法执勤车1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2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58 万元,决算数为 13.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2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05 万元,增长0.37 %,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基本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7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2019年增购执法执勤车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5.06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 万元,增长0.97 %,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3.7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6.91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同时结合检察工作性质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将投入、产出、效果等各项指标数值化,逐项严格评分,做到既选取预算绩效评价的共性指标,又充分考虑“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及其他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全面反映了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效。从评价结果来看,我院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务会计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履行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