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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47.8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较2017年增加325.16万元,增长52.22%;本年收入合计947.83万元,较2017年增加325.16万元,增长52.55%,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养老保险准备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工作补助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47.83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万元,占  %;经营收入   万元,占  %;其他收入   万元,占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899.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99.62万元,较2017年增加276.95万元,增长44.48 %,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次性补缴了养老保险准备期内的社会保险费;人员工资、奖金正常增长,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从今年起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益诉讼等中心工作及精准扶贫等工作。年末结转和结余48.21万元,较2017年增加48.21万元,增长10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99.6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万元,占   %;经营支出   万元,占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占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9.65万元,决算数为89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9.65万元,决算数为  89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财政预算(精准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7.04万元,较2017年增加296.63万元,增长77.9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养老金等支出列入工资福利支出,调整了统计口径,且2018年一次性补缴了养老保险准备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此外,人员工资、奖金正常增长,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7万元,较2017年增加24.56万元,增长16.56%,主要原因是:从今年起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益诉讼等中心工作及精准扶贫等工作。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7万元,较2017年减少19.08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将公积金等支出列入工资福利支出,调整了统计口径。

(四)资本性支出41.84万元,较2017年减少25.16万元,下降37.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设备更新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万元,决算数为33.11万元,完成预算的46.63%,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的70.05%,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8.9万元,下降36.6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接待人次同比下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暂无空公车编制,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7.7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82万元,增长11.4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攻坚期间,车辆运行维护支出相应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降低0.02%,主要原因是:基本与去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部门年初预算的有关安排,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纳入绩效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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