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是大自然赋予的珍宝,但却总有“一双眼睛”在暗中窥伺,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私欲伤害它们,致使大批野生动物种类濒临灭绝。
新冠病毒席卷而来,人类恍然明白,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己,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并发布之后,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基本案情】
疫情期间,我院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同时广泛排查涉疫情线索,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为疫情源头防控织密司法保护网。发现我县存在28家未办理野生动物人工驯养许可证的养殖户。
【处理结果】
掌握上述情况后,我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县范围内野生动物养殖户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法处置了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等违法行为,无害化处置、科学放生了一批在养禁食动物。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公益保护,维护生物和生态安全,我院还会同六个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完善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衔接机制。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赔偿责任,实属“高风险”“高成本”的买卖,非明智之选,不仅身陷囹圄,还需经济赔偿,可谓既赔夫人又折兵,最终落得个一无所有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