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数据库
12309中国检察网
扫黑除恶专栏
科技强检
>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活动>>重要案件信息
何小平贪污、受贿案宣判
时间:2024-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原二级主任科员何小平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定南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定南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何小平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定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定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何小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