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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文杰、任不凡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文杰、任不凡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文杰、任不凡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林文杰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任不凡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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