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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
时间:2016-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网络舆情的急流中经受考验

                                                        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执法品牌

                                                ——浅议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



内蒙古“贫困县女检察长被曝开百万车”是今年网络炒作最热门的案件之一。该案对我们司法机关今后的执法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以后的执法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网络舆情的监督。如何关注和回应网络舆情问题,是摆在我们每位执法者面前一道绕不开的“必答题”。

一、网络舆情势不可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网络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它的出现,改变了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给社会各个领域带来的影响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时间的推移而与日俱增。什么是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背景之下,众多网民对于社会(现实社会、虚拟社会)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或简言之为网络舆论和民情。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逐渐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各种利益诉求的集散地和传递社情民意的最重要的通道。据调查,有71%以上的人认为,网络表达将成为中国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表达民主权利最重要的渠道。网络已经成为“第一媒体”。网络媒体已经超过报纸、杂志、图书、电影、戏剧等传统媒体对民众的影响。美国的一份调查表明,互联网和电视是人们最青睐的传媒,而互联网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已经超过电视。我国目前已有3.37亿网民,为世界之最,并且还在迅速增长。我国网民的组成成份已由过去的学生、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公务员阶层,延伸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各种人群。不仅城镇人口的网络已经普及化,而且广大农村,特别是外出务工者和年轻一代乃至中老年农民也逐步加入网民行列。过去的网民,在互联网上的活动主要是浏览资讯、娱乐游戏、网读聊天、购物查询、广告宣传等。由于互联网是一个相对自由开放、隐蔽性好、成本低廉、快捷高效的表达场所,所以,选择网络表达已经成为公民的首选。最近以来,网民在互联网上关注国计民生、表达民主诉求、发表个人观点、渲泄内心世界的趋势越来越炽热。网民人人可当“记者”,个个能成“编辑”。可以说,3亿多网民都可成为“媒体人”。

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由于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紧迫性、复杂性、广泛性、虚拟性、信息交换互动性的特点,网络舆情往往是真伪夹杂,泥沙具下,常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形成“舆论监督”。一些基层检察院对网络舆情这种相对新兴的舆论方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络舆情不关注,特别是对涉及本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形象的舆情不能引起应有的重视,错误地认为自己地处较偏僻的农村,网络舆情在大城市才流行,而且它是虚拟的东西,应对它是媒体的事,网络舆情与自己无多大关系。

从网络舆情对司法的影响看,近几年最突出的事件有云南“躲猫猫”、“湖北石首事件”、“辽阳检察院书记员掌掴女童”、 “贫困县女检察长被曝开百万车”等等,这些案件,都是由于网络热炒,引起政府重视,再作出顺乎民意的处理。网络舆情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网络舆情促进司法机关执法公正,促进民主法治、人权等现代理念根植于人们心中。所以说,网络舆情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我们必须重视它,顺应它,掌控它,否则就会失去主动权。笔者认为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如果不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不认真及时地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不抢占网络舆论的新高地,那么必将使检察工作置于被动之地。

二、网络舆情无所不及,必须扎实深入研究

网络舆情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民式、开放式媒体,有其产生、发展、壮大的内在规律。如何发挥好它的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减少社会矛盾、了解民意诉求、加强民主决策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网络舆情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它是民众表达民意的一种渠道,不能“堵”,只能“疏”。民众之所以采取网络的途径来表达他们对某件事情的看法或不满的情绪是因为他们平常的申诉渠道受到了阻碍或者所表达的意见得不到重视得不到公正、及时地解决。这种网络舆情对检察工作有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别有用心的人往往会利用网络舆情上传一些歪曲的事实,煽动网民的情绪,借此宣泄对党、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不满,加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其中,形成网络舆情一边倒的情况。针对以上不同情况,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影响所带来的压力,及时反应冷静分析和区别对待。

(一)要注意了解当前网络民意动向。公民在网络上表达的问题,要专门收集、分析和归纳。当前,网民在网络上的舆论动向大致表现为:一是表达民主诉求。希望获得更多的话语权、知情权,并积极争取更大的参与权。二是要求依法治国。希望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有一种公平竞争、公平分配的机制。三是祈盼政治清明。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四是针砭时弊。对社会不公平现象,通过网络宣泄不满情绪。五是表达个人诉求。把自己个人的某种愿望通过互联网引入公众视野,期望得到更大的关注。六是宣传个人观点,推广先进理念,引领时代潮流等等。总之,网络舆情内容无所不包,范围无所不及。

(二)要注重探索掌控网络舆情的措施。掌控网络舆情,离不开四个要素:一是要有人,二是要有互联网,三是要有专业知识,四是要有科学合理的方法。因此,笔者认为,每个检察干警都要重视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涉及检察的舆情。要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去答复网民提出的问题,去主动公开我们的作为,要设立专门机构,培养专门人才去收集、答复、处置网络涉检舆情,要在研究和探索回应舆情的新方法上下功夫,逐渐建立和完善一套成熟可行的因应处置涉检舆情的科学化机制。

(三)要切实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利用研究。网络舆情对执法工作影响之深远是不言而喻的。网络舆情也并非洪水猛兽,一味回避显然不是明智之举;相反,如果能注重疏导,充分利用,就会促进与推动司法理念、民本思想和执法工作的深入发展。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加强网络舆情、特别是涉检舆情的利用研究,辩证看待和重视这一新生事物对检察工作的强大影响力,正确把握网络舆情与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执法监督之间的内在规律,进而推动检察工作乃至整个司法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网络舆情有利监督,必须理性认真对待

网络舆情监督,既有给检察机关带来压力的一面,更有破解监督难题的一面。网络舆情监督是解决监督者接受监督最有效、最全面的方式。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欢迎网民监督,并籍此强化自身监督!

在最近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和省院曾页九检察长都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就如何重视网络舆情的问题作了专门部署和指示。舒晓琴说:“在解决虚拟社会的管理问题上,要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网络舆论引导队伍和机制,有效遏制网络消极影响。”曾页九说:“要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应对,提高对热点案件、敏感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每个检察干警都要抱着理性、平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网络舆情,把舆情监督作为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公正的原动力。任何对网络舆情的排斥心理、对抗心理和畏惧心理都是错误的、有害的。尽管有个别舆情失真和偏激,但那不是主流,主流的网络舆情始终代表着的是正义,而这正是我们检察机关所追求和应该追求的目标。

针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和特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一)、建立处置机制,加大力量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一是加强网络建设,配备专门人才。一些基层检察院对网络舆情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网络设备和负责第一时间收集网络舆情的专门人员,以至于出现对本检察院不利的网络舆情时一时手足无措,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检察机关应加强自身网络化建设,配备专门人才每天第一时间关注涉检网络舆情。二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专门人员发现涉及检察院尤其是关系到本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供其参阅,由单位领导们进行正确甄别筛选,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决定是否需通报其他司法部门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上下左右相互通气会形成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应对涉检舆情的合力,沉着有力地应对涉检舆情。三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基层检察院应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当涉及自己的网络舆情出现后,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公诉、监所、批捕等相应部门按预案的内容要求及时到位,针对性处理,避免手忙脚乱的现象出现,致使事态难以控制。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抢占话语主动权,并对舆情进行客观公正的引导,避免网民的负面炒作。四是有条件的部门尽可能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检察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深入推行检务公开、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的有效方法;是检察机关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宣传主动的重要途径;是了解社情民意,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理解和支持的重要渠道。建立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必将对端正舆论导向、规范执法行为、化解涉检舆情、深化检务公开等发挥积极作用。五是建立涉检舆情处理问责制。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在处置过程中,要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

(二)、严格公正热情执法、规范文明执法、积极主动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一是要严格公正热情执法。在执法时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突出抓好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要热情接待案件的控告申诉人,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既做到关爱先行、教育先行、公正执法、文明处置,又做到敢于负责、争取主动、把握先机、依法办理。二是要规范文明执法。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提高和维护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塑造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既铁面无私又文明热情的执法为民的新形象。检察机关只要热情、文明、公正、规范地执法办案,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在公众中树立起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形象,涉检网络舆情必然会大大减少。

(三)、要做好检务公开。及时做好检务公开,抢占舆论高地,把握涉检网络舆情导向,及时、客观、透明地依法公开涉检舆情针对的热点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事实一个真相,使一些涉检网络流言不攻自破。一要加大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网站建设,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可以网上给予正面引导,将涉及本检察院的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依法在网上予以公开。定期采取“检察开放日”的形式,公开检察工作的职责、办案职责和流程等可以公开的内容。三要丰富公开载体。检察机关可主动与当地主流媒体取得联系,借助主流媒体公开涉检舆情的处置情况。也可用墙报、宣传专栏公开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要多种载体充分运用,妥善处置网络舆情。

总之,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在网络舆情监督面前,要做到不惧怕、不隐瞒、不慌乱、不怠慢、不蛮干,沉着冷静,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妥善处置,都应当自觉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和道德行为。在执法中、在生活中都要有如捧热油、如履薄冰之感。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正确对待网络舆情监督,争创人民满意的执法品牌。长期坚持下去,检察机关就一定能在这网络舆情的急流中经受住各种复杂考验,取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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