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