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17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能,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工作中,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
案管中心、民事行政检察科
二、先进党小组
第二党小组(纪检组、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
三、先进个人
蓝芳琳、黄少华、李伟华、郭权、李楚楚、吴江、赖道正、廖宏、谢明祥、赖昭华、陈庆峰、郭斌、武秀英
四、优秀共产党员
胡永坚、张小平、廖志勇、黄玉兰
五、优秀党务工作者
赖媛
六、优秀公诉人
黄晓宁
七、信息、宣传、调研能手
廖宏
同时对在2017年创先争优工作中荣获全省文明接待室、市级文明单位、全县年终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综治与平安建设、党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表彰的个人予以相应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荣誉。全院干警要积极向他们学习,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努力创先争优,为推动上犹检察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做出更大贡献!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9日